二是切实做好资金保障。认真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文化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隐患治理等重点领域投入。继续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通过多种方式筹集建设发展资金,创新保障方式,提升投入产出效益。
三是发挥政策调控作用。加大对区县的指导帮扶力度,定期深入区县、部门开展财政运行情况调研,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加强对“营改增”等国家重大财税政策的分析研判,做好应对措施准备。
四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建立严格的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规范举债担保行为和举债审批程序,努力将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继续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分配挂钩的管理体制,加大对工程建设、涉农惠农等重点资金的检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五是注重系统自身建设。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政府收支活动,健全监督机制,做到财政运行公开透明。继续践行“财力有限,服务无限”的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打造服务品牌。强化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财政干部一丝不苟干事业、全心全意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