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商统一适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1  来源:中国证券报   浏览次数:1650
0
核心提示: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5日表示,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是统一适用的,关于网店征税的具体情况需向财税主管部门了解。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5日表示,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是统一适用的,关于网店征税的具体情况需向财税主管部门了解。

 

  针对年内将对网店征税的媒体报道,沈丹阳回应称,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义务,税法对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是统一适用的。商务部将按照“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动《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出台。该条例需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需要做大量的调研与协调工作,目前还没有具体出台时间表。

 

  针对美国近日对中兴通讯等企业的消费电子产品发起“337调查”,沈丹阳表示,商务部相关司局已与中兴公司取得联系,公司表示将积极应诉。商务部希望这一调查不是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希望调查过程和结果公正、公平。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泸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蜀ICP备11006773号-4
Copyright www.lz.sme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