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方案推进省国资委职能转变,精简国资监管事项35项
35项监管事项,主要是通过取消、下放、授权、移交等方式精简
减少对企业内部改制重组的直接管理,减少薪酬管理事项,减少财务管理事项
通过制定省属监管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强化主业管理、核定非主业投资比例等方式,管好投资方向
为切实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和配置效率,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四川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明确精简国资监管事项35项。
“精简监管事项,意在进一步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35项监管事项,主要是通过取消、下放、授权、移交等方式精简。
《方案》明确,严格按照出资关系界定监管范围。减少对企业内部改制重组的直接管理,不再直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减少薪酬管理事项,取消省属监管企业年金方案、住房补贴方案审批,重点加强事后备案和规范指导。减少财务管理事项,取消与借款费用、股份支付、应付债券等会计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前备案,重点管控企业整体财务状况。
同时,明确将省属监管企业出资设立新公司,省属监管企业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审批权限等,下放给省属监管企业集团。
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除了要做到不该管的不管,更要做到把该管的管好。《方案》提出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明确要服从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同时,将通过制定省属监管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强化主业管理、核定非主业投资比例等方式,管好投资方向。
突出国有资本运营,将采取市场化方式推动设立国企改革发展基金等投资基金,推进省属国有资产证券化。此外,还将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运作机制,组织、指导和监督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开展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向五大万亿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等关键领域集中,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助推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