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环保厅印发关于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的系列文件,针对该领域存在的问题,力争从源头环节严抓严管,建立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从申报到验收各环节的制度链条。
四川省环保厅在剖析环保专项资金违纪违法案例时发现,以前申报专项资金项目,业主都是直接到环保部门汇报,导致腐败现象易发、高发。对此,省环保厅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立下“平台之外无项目”“体外循环要追责”的硬规矩,杜绝线下报送申报资料,使“管理系统”成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唯一渠道,促使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审批“权钱分离、互为制衡”。目前,驻环保厅纪检组已先后两次对没有通过系统申报的上会项目叫停。
据介绍,环保专项资金拨付、执行和进度等底数不清,以及跟踪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曾长期存在。根据新出台的文件,四川各地市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内,需报送上一季度项目实施进度。同时,省环保厅每年定期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年度绩效评价和综合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