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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三大计划十项活动 力促毕业生就业创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5  来源:四川在线  浏览次数: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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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核心提示:记者从泸州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泸州市以创业型城市创建为契机,大力开展“三大计划十项活动”,进一步细化服务措施,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实现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和创业水平均有新的提高。

      记者从泸州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泸州市以创业型城市创建为契机,大力开展“三大计划十项活动”,进一步细化服务措施,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实现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和创业水平均有新的提高。

深入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计划

就业宣讲进校园活动。组织人社局局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人、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校园活动,重点宣传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典型、企业文化、职场环境等,提高高校毕业生择业就业能力。

公共招聘进校园活动。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深入高校组织各种专场招聘活动,搭建供需信息平台,促进岗位对接。

职业培训进校园活动。深入高校宣传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和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门技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就业竞争力。

大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加强创业指导进校园活动。结合新一轮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力宣传各种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指导活动,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创业。

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活动。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结合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更好地为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

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推进活动。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规范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动态管理。

着力落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活动。人力社会保障部门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和高校的联系,共同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做好一对一跟踪服务。

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拓展优质见习单位,为每一位有见习需要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时提供见习岗位。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活动。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对企业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重点开展以定岗培训为主的岗前培训。

开展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活动。积极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对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大学生等群体实施重点帮扶,促进其尽快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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