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由于全民税务意识的与日俱增,发票需求对于我们这个小小的修理店也需量增加,但是我们现在的每月一千元的发票根本没法维持运转,现实门面费用的飞涨,经营成本的高企,加上时常因为发票的问题而放弃了该做的生意,本店实在有些举步维艰!希望领导切实体谅本店的实际情况,在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给予批复通过增额一万元的发票额度,以维持小店的生计!谢谢
答:纳税人朋友: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国税函〔2009〕012号)第三项:发票配售中,主管国税机关应严格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纳税情况配售发票。对首次领购发票的纳税人核定发票种类、数量、版位时,应实地核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等,同时严格将发票使用量控制在一个月内。如纳税人偶然性因业务量变化等原因,纳税人对其使用的发票数量提出调整申请,税务机关对其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审核、调查,并进行发票用票量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