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新闻发布会上提出,成都将深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布会后,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首单正式启动,价值约14.8万美元的服贸货品将搭乘中欧班列(成都)运往波兰罗兹。在成为试点市场之后,成都国际商贸城的个体户和企业就能在家门口轻松、便捷地做国际贸易了。
首单约14.8万美元服贸货品
搭乘中欧班列(成都)运往波兰罗兹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场采购贸易源于浙江义乌小商品城对外贸易改革创新。浙江义乌小商品市场,是全球闻名的小商品集散、流通、展示中心。义乌出口商品具有小批量、多批次、多品种等特征,一般贸易监管体制导致小商品出口出现通关效率低、单货不符等问题,这就需要一种更便利的贸易方式来保证流程正规、透明。为了探索对外贸易新模式,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商务部等部委2013年4月批准义乌成为全国第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以解决商品出口的难题。
成都国际商贸城位于商贸业发达的金牛区,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载体市场,总投资145亿元,占地面积2090亩,总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其中市场群面积360万平方米)。市场已注册市场主体5431户(其中企业313户)。市场全面建成后,将覆盖48个行业、43万个商品种类,包含展装展饰、鞋类、箱包、中药材等17个大类1900多个种类,是集日用品研发、生产、加工、展示、治谈、交易与电子商务为一体,具有商务办公、金融服务、休闲娱乐酒店公寓等配套功能的综合性现代化商贸平台。
昨日举行的首单仪式,正式开启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出口贸易。成都中宇道洋商贸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黄俊翔告诉记者,中宇道洋作为一个服务平台,主要针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一系列环节,为商户提供报关服务、货贷服务等相关服务。据黄俊翔介绍,此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首单是价值约14.8万美元的服贸货品,将搭乘中欧班列(成都)前往波兰罗兹。“试点工作的开启,让商品出口更加便捷。一次申报、简化通关……在服务便捷化的同时,时间成本大大降低。”
推动区域贸易转型升级
打造“买全球卖全球”重要贸易平台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如何助推成都加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将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为契机,大力提升区域国际合作能力,重点拓展南亚、东南亚市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不断拓展泛欧泛亚国际市场,加快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创新开展境外商贸推介活动,全面增强区域国际贸易功能和对外开放水平。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将推动商贸产业向内外贸一体化升级,带动出口贸易快速增长,促进产业链纵向延伸、横向扩展。外贸出口的扩大将促进制造业、金融、物流、电子商务等上、下游产业提质增效。客流人流的集聚将拉动餐饮、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推动整个产业体系现代化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将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为抓手,融入“蓉欧+”战略,拓展南向贸易,打造线上线下互动,国内国际融合的“买全球卖全球”“买全川卖全球”“买全球卖全川”重要贸易平台,努力推动区域贸易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此外,成都还将重点依托试点政策和贸易便利化优势,吸引全省、西部以及全球范围内的优质商品及企业集聚,整合试点区域及邻近区域有效资源,积极引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优质企业,推动西部产品品牌化、品牌名牌化,引领全省名优商品融入全球市场。
成都
国际
商贸城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载体市场
●总投资145亿元
●占地面积2090亩
●总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其中市场群面积360万平方米)
●市场已注册市场主体5431户(其中企业313户)
●市场全面建成后,将覆盖48个行业、43万个商品种类,包含展装展饰、鞋类、箱
包、中药材等17个大类1900多个种类,是集日用品研发、生产、加工、展示,治
谈、交易与电子商务为一体,具有商务办公、金融服务、休闲娱乐酒店公寓等配套
功能的综合性现代化商贸平台
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为啥要确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市场经营商品种类日益丰富、细分品种持续增多,国内外采购商通过市场交易采购呈现“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趋势,出口通关环节也常是多个采购商。这种交易模式与传统的基于大批量、单品种的一般贸易监管模式不匹配,需要确立一种区别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的新型贸易方式,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解决政策制度缺位的问题。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主要政策优势
1、实施增值税免税
对市场集聚区的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实施增值税免税(免征不退)。
2、实现通关便利
海关设立市场采购贸易监管方式(海关代码:1039),并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给予便利通关。
3、创新汇兑制度
允许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采用人民币结算,根据外汇局出台的“个人贸易结汇政策”,凭供货商户与代理出口公司协议,商户即可到银行结汇,对市场采购贸易外汇收支实施主体监管、总量核查和动态监测。
4、提升监管能力
建立了商务、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等部门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联网信息平台实施监管,实现风险可控,源头可溯,质量可究。
5、准入门槛更低
凡在试点市场所在地商务部门通过备案的各类经营主体,均可参与市场采购贸易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