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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将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次数: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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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今年我国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出台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5日,
  今年我国将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出台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受国务院委托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时介绍了这一情况。

 

  据李干杰介绍,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9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全年优良天数比例78%。全国PM2.5、PM10、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

 

  2017年,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同时,局部时段有所反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继续改善,但个别地区污染仍然较重,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东5省市优良天数比例仍不到60%,汾渭平原优良天数比例逐年下降;臭氧超标问题日益显现,全国臭氧浓度同比上升8%,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汾渭平原等升幅较大。

 

  李干杰介绍,201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计划提高到79%,全国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要下降2%。

 

  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他表示,将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出台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继续实施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着力提高重点区域铁路货运比例。

 

  同时,今年全国人大将进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进一步压实各地方、各部门、各主体环保责任,我国将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开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回头看”,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制定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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