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对外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在过去三年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从93条减到40条的基础上,2020年版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仅从数字上看,负面清单缩减力度比之前小,但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越往后负面清单的缩减难度越大,意义也越来越大”。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是把高水平对外开放落到了实处,无疑对外资进一步释放出积极的信号。
受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影响,全球经济深度衰退,“逆全球化”对世界经济发展格局带来挑战,中国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逆全球化”不仅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更不能带来经济繁荣。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市场,开放潜力、开放空间依然很大。形势越复杂,越困难,中国越要坚持更大范围、更高水平开放。有专家指出,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既是当前稳外资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此前,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年初生效,在法律法规层面正式确立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给外商在华利益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增强了外商投资的信心。
白明表示,在世界经济受到疫情冲击的情况下,很多外资企业对中国抱有期待,“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坚定了外资对中国扩大开放的信心,而且中国也将通过开放激发新的活力”。
新版负面清单出台,伴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也符合我国吸收外资结构调整的需要,也是我国坚持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引进外资结构越来越优、质量越来越高。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新”领域吸引外资增长11.4%,有力助推了我国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2019年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增长超过20%,今年前5个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同比下降3.8%,但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
虽然疫情对经济造成影响,但并没有影响我国对外开放进程。我国通过主动开放来承担大国责任,表现出进一步开放的决心和信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表示:“金融业对外资的所有股比限制,按照既定的开放时间表已经全部被取消,意味着金融业的全面开放。”这将加大本土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加速市场优胜劣汰,但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底气和信心。白明表示:“随着我国开放的水平越来越高,对外资的法律和体制保障将日益完善。随之,开放的力度和范围也将越来越大。”
早在2018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就提出“汽车行业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崔凡分析认为,新能源汽车与专用车股比限制的取消促成了特斯拉在上海的落户,扩大投资规模的二期工程目前正在加速建设。“可以预见,今年对商用车股比限制的取消和最晚2022年对乘用车股比限制的取消也将带来各大汽车业巨头对中国的进一步投资。”可以说,每一个负面清单条目的取消或放宽都意味着一个更加开放的领域,会带来相应的外资流入。
当前,在新冠肺炎疫情对各国经济造成严重冲击的背景下,我国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在扩大开放中推进复工复产,对内外资企业统一适用各项支持政策,为外商投资提供了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外开放承诺。专家表示,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经过疫情的考验,各国的投资者会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中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的脚步不会放缓,中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中国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冯其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