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泸州网 » 重要新闻 » 正文

5部门发文加大小微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02  浏览次数:1946
0
核心提示: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进一步强化对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
  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进一步强化对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力度,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至明年3月31日。同时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根据5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简称《延期还本付息通知》),对于2020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延期还本付息通知》强调,对于普惠小微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应延尽延。为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积极性,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对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


  同时,5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信用贷款支持通知》)明确,自6月1日起,人民银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以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

 

声明:文章系本网编辑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泸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蜀ICP备11006773号-4
Copyright www.lz.sme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