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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以工代训可享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20  浏览次数: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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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9日讯 (记者 韩秉志)3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人社部职业能力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9日讯 (记者 韩秉志)3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张立新在回答经济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将通过线上培训、以工代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政策,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等问题。

 

  张立新说,企业是用工的主体,也是培养培训技能人才的主体,在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人社部全力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主要包括3方面支持政策:

 

  一是线上培训政策。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对各类企业自主或委托开展的职工线上培训,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按规定预拨一定比例的职业培训补贴资金。

 

  二是以工代训政策。对企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要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

 

  三是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对企业新招用技能岗位职工、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扩大了范围,从原来的面向企业新招用技能岗位职工,扩大到企业所有在职职工(含见习期),只要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都可以享受新型学徒制的补贴。

 

  张立新介绍说,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工作,实现以评促训、以赛促训。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全面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把职工的评价权交给企业,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在疫情期间,人社部门推广在线进行企业自主评价的备案工作,实行不见面服务,企业在疫情期间开展评价时,可结合生产实际,采取线上理论考试、生产过程考核、工作业绩考评等方式,高效、便捷、有针对性地对职工开展技能评价工作,也就是说不用开展集中性的、聚集性的鉴定,可以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灵活开展评价工作。

 

  “我们还将鼓励龙头企业,并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不具备自主评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提供评价服务。也就是说,有一些中小微企业自己没有能力开展职工自主评价,我们就鼓励龙头企业对其进行评价帮助,同时也遴选一批社会第三方评价组织,为这些企业职工提供评价服务。我们还将在适当的时候,针对企业职工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全国技能大赛,促进优秀职工选拔和培养。”张立新说。

 

  同时,人社部还将加强企业技能人才使用激励工作。推进工程技术领域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不断提高企业职工政治、经济和社会待遇,加强技能人才表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培养选树高技能领军人才和大国工匠。(经济日报记者 韩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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