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鼓励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实施办法》明确了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给予补贴的标准、流程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补贴对象
紧密对接成都“5+5+1”产业
该负责人首先解释了补贴的定义,是指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办〔2017〕23号)实施后,鼓励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紧密对接成都“5+5+1”产业细分领域,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而予以支持的补贴。
其中,“在蓉高校”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办学的部、省、市属普通本科院校;“在蓉职业(技工)院校”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办学的各级各类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技师技工学校。“在蓉规模以上企业”是在成都范围内,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5+5+1”产业则包括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和绿色食品五大重点产业,会展经济、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旅产业和生活服务业五大重点领域,以及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人工智能+”、“大数据+”、“5G+”、“清洁能源+”、“供应链+”为核心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开放型产业体系。
补贴标准
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最高2000万
对于补贴标准,该负责人介绍,在蓉高校新调整学科(专业),如教师团队中有院士等的给予2000万元补贴;有国家杰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长江学者等的给予1500万元补贴;有四川省千人计划、天府万人计划等的给予1000万元补贴;其余根据产业急需度分别给予800万、500万、300万元补贴。在蓉职业(技工)院校新增专业,根据产业急需度等因素分别给予1500万、1200万、800万、500万、300万元补贴。
在蓉高校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根据产业急需度分别给予500万、300万、100万元补贴。在蓉职业(技工)院校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根据产业急需度分别给予400万、200万、100万元补贴。
对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根据产业急需度分别给予100万、80万、50万元补贴。
补贴条件
联合培养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实施办法》自2019年6月30日起施行,补贴资金申报起始年度为2018-2019学年度,有效期5年。由在蓉高校和职业(技工)院校于每年7月31日前申报。
但需要注意的是,申报有一些基本条件。比如,调整的学科(专业)应为申报年度新审批通过。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人才联合培养的,所培养的毕业生当年在该企业就业人数不低于10人,企业应与就业学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与在蓉规模以上企业共建的实训(实习)基地,应拥有自有场地和设备,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管理人员和师资力量,且年度实训(实习)规模不少于1000人。
该负责人强调,在申报过程中如出现违规现象将进行相应处理。若出现申报学校有弄虚作假行为、与申报学校联合培养产业人才或建设实训(实习)基地的企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其他因素变化导致申报学校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现象,应终止发放补贴。若已经发放的,将追回全部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及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