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等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实体在使用专项债券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其在金融市场的信誉度,为项目实体融资提供了更加充足的信誉保障。”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配套融资,意味着原有积极财政政策在配套融资的支持下变得更加积极,财政政策的杠杆效应、引领示范效应和货币政策的市场效应实现有效结合、共同发力,为重大项目建设运营提供了持续性稳定性的资金支持。
那么,新规可以撬动多少基建投资呢?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1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8000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据记者计算,除去今年前5个月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8598亿元,6月份至12月份新增专项债还剩余1.29万亿元待发。
华泰证券测算,按今年地方专项债新增限额2.15万亿元测算,假设30%投向基建,资本金出资比例30%,在新政前能够撬动基建投资6450亿元。新政出台后,假设投向基建专项债中有30%用作基建资本金,则其能够撬动的基建投资达1.1万亿元。
民生证券测算,假设2019年全年轨交债+收费公路专项债发行占比与去年持平,并假设下半年开始发行地方铁路相关新增专项债(地方出资部分),发行额度达到全年新增专项债额度的5%,2019年6月份-12月份有望发行收费公路+轨交+铁路新增专项债2269.5亿元,按照项目资本金20%比例计算,有望拉动1.13万亿元基建投资,占全年基建财务投资口径的10%左右。
张依群认为,目前地方专项债券主要围绕国家和地方的保障性住房、交通、水利设施等占压资金大、运营周期长的重大项目建设,未来会考虑逐步增加高等教育、卫生医疗、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专项债券发行品种和规模,还会发行“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等具有区域特点的专项债券。
“新政策支持加杠杆,放宽专项债券使用限制,大幅开启地方专项债券的前门,有利于提高政府专项债券使用项目主体的信誉度和融资能力,保证项目主体具有产期稳定资金来源,有力促进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区域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张依群说,而在加强防风险方面,实行疏堵结合,强调“项目实际收益水平控制”和“一对一”原则,防止各类基金融资平台借机放大杠杆引发新的隐性债务风险。
张依群认为,总之,允许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对下一步稳定投资、扩大基建规模、拉动消费形成重大利好,对中国经济有效抵御外部风险、实现合理区间运行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