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时,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做好与全国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对接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开展法律帮扶
权威解读
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就此项内容的详细解读,记者日前采访了省检察院和省工商联相关负责人。
严防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
《意见》提出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对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提出要求。
为此,省检察院下发《新时代四川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具体措施包括:严格防止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慎重使用逮捕、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等。
四川省检察院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公安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不该立案而立案、选择性司法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法立案查办涉民营企业案件的诉讼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民企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意见》提出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开展法律帮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两法衔接”机制。
对此,省检察院已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拓宽民营企业获得司法救济的渠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视频接访系统的作用,加快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为民营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民营企业家的联系,研究解决民企遇到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
此外,检察机关将依法监督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案件。例如依法纠正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执行职责的违法情形,保护相对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加大对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监督力度,优化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环境等。
针对“维权难、维权慢”建民企维权服务平台
《意见》提出,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和维护成员权益作用。支持和鼓励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设立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构,发挥专业调解机构化解专业或行业领域纠纷的重要作用,强化诉调对接机制,促进商事纠纷快速化解。
针对“维权难、维权慢”问题,省工商联将联合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综合性、全方位、全天候”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民营企业海外维权援助平台,加大产权保护个案维权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此外,四川省工商联将编制发布全省及各市(州)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指数,推动建立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民营企业评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机制,开展政策落实效果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