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泸州网 » 重要新闻 » 列表 » 正文

四川:民营企业不论规模大小都可享奖励和扶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12  浏览次数:1055
0
核心提示:政策亮点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允许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 ◎小微企业首次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可由地方财政给予一次性奖
 政策亮点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允许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
 
◎小微企业首次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可由地方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引导各类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优先投资本土初创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和潜在“独角兽”企业
 
◎对总部在川,首次入围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大企业大集团,给予激励
 
◎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年营业收入新跨100亿元台阶激励
 
权威解读
 
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大力培育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这也被视作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实力的重要举措之一。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具体要如何培育?又有哪些明确的奖补激励措施?带着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
 
梯级培育小升规、入500强等都有奖励
 
“关于大力培育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梯级培育全覆盖,小升规、入500强、跨台阶都有奖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是我省经济建设的主力军。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9月底,我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已超过527万户,占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的97%以上。
 
从支持“个转企”“小升规”,到培育“行业小巨人”和“隐形冠军”企业,再到大企业大集团,《意见》都给出了明确的培育政策和措施。
 
在我省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占比最高。支持“个转企”,《意见》明确,允许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特点。同时,对转型过程中办理划转土地、设备权属,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免收交易手续费。
 
“小升规”有奖励。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是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群体,其中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意见》提出,小微企业首次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可由地方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目前,全省21个市(州)都有相应的奖励政策,奖励金额5万-10万元不等。”
 
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明确了入榜、跨台阶两项激励政策。“入榜激励主要是针对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当然未来还有世界500强。”该负责人表示,具体激励细则正在紧张研究制定中。
 
跨台阶奖励,则有新变化。“以往将50亿元视作一个台阶,现在提升到了100亿元。”《意见》明确,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年营业收入新跨100亿元台阶激励。台阶拉大,释放出了激励企业做大做强的积极信号。
 
不仅奖补更重视全方位培育引导
 
大力培育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意见》不仅明确了奖补政策,更重视全方位培育和引导。
 
加大创新引领,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将是未来的主攻方向。目前,全省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1549家,其中超过90%为专注主业,具有专业化生产、服务配套能力的制造业中小企业。下一步,四川将进一步细化相关支持举措,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努力为构建“5+1”现代产业体系筑牢实体经济基础。
 
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四川也将培育更多“行业小巨人”和“隐形冠军”企业。目前,全省以打造细分市场单项冠军为目标,重点培育了18家“行业小巨人”企业。这些企业不仅发展速度快、经济体量大、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省第一或全国同行业前三,而且每家企业均建立了省级以上技术研发平台。
 
有的放矢,善用资金支持和服务引导也是重要方向。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省级财政出资发起参股和设立各类投资基金20余支,基金总规模超过千亿元。按照《意见》要求,省财政厅将支持和引导投资基金对参与万亿支柱产业、数字经济、创新创造等重点领域的民营企业加大投资,推动投资基金分类参与本土初创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和潜在“独角兽”企业投资。
 
此外,《意见》提出,民营企业通过股权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合法拍卖等方式成功实现兼并重组的,将得到资金支持。据相关部门介绍,这项工作近期正在重点研究推进。此举措一方面可助力企业有效整合产业链,实现多元化发展,从而快速扩大规模;另一方面,也可有效助力一些暂时面临经营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盘活资源。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泸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蜀ICP备11006773号-4
Copyright www.lz.sme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