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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份最低工资标准或迎新一轮上调窗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12  浏览次数: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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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记者11日从人社部获悉,人社部日前公布了截至2018年9月的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数据显示,目前31省份最低工资标准中
   记者11日从人社部获悉,人社部日前公布了截至2018年9月的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数据显示,目前31省份最低工资标准中,超过2000元的有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其中上海、北京、广东分别以2420元、2120元和2100元居于前三。排在末位的海南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而按照相关规定,河北、安徽、重庆、海南4省份有望率先迎来新一轮上调窗口。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关博对记者表示,最低工资政策的核心是对收入分配不公的干预和矫正,政策对象主要包括公益性岗位、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等就业人员。“通过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对企业分配方式和分配标准进行规范,可以使相关群体获得基本收入托底,实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目标。”

 根据人社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形势发展和企业实际情况,稳慎把握调整节奏,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记者发现,安徽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日期为2015年11月,即将满三年,有望率先迎来新一轮上调窗口。安徽省人社厅此前在公布2018年工作安排时也提出,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而重庆、海南、河北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日期分别为2016年1月、2016年5月和2016年7月,均已超过两年。

 有关专家表示,最低工资制度主要针对的是低收入人群。“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人群受益最大,但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人群也有不同程度受益,即政策产生了显著的溢出效应。”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副院长万海远对记者表示,最低工资有其逐步提高的合理性,但是也不能盲目一味提高,否则将造成就业压力。

 此外,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对记者表示,经测算,调整最低工资针对的低收入群体在整个就业人口中的比重仅有5%左右。提高更多低收入群体收入还需多方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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