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2月底,四川已累计发放农村“两权”抵押贷款44.07亿元,支持了5107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发展生产,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67%,低于同期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0.54个百分点。其中,累计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40.69亿元、发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3.38亿元。这是记者从3月22日召开的四川省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获悉的。
“两权”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及农民住房财产权,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创新,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的重要举措。2016年,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推进成都市温江区等12个全国首批试点县(市、区)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为农民增收致富再引资金“活水”。自试点启动以来,崇州市、成都市温江区、苍溪县、西充县累计发放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排名靠前;成都市郫都区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发放额位列全省第一。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涉农银行金融机构在试点县(市、区)的分支机构,今年均应开办“两权”抵押贷款,力争试点县(市、区)2018年“两权”抵押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贷款户数和覆盖面显著高于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