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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首次行政法规立法解决行业“老大难”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8  浏览次数: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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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 赵文君)国新办27日举行《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业发展情况吹风会,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在吹风会上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 赵文君)国新办27日举行《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业发展情况吹风会,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在吹风会上表示,快递暂行条例是全球为数不多的全方位调整快递业法律关系的专门法。今年2月经国务院通过,快递业首次行政法规立法工作圆满完成。

 

  马军胜介绍,快递暂行条例是在我国快递业实现迅猛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的。自2007年以来,我国快递业由小到大,发展迅猛,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超过400亿件,十年间年均增幅42%。我国快递业务量已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包裹快递量超过了美、日、欧等发达经济体,对全球增长贡献率超过了50%。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张建华说,快递暂行条例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立法重点,着力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释放制度红利;在制度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规范快递秩序,完善快递服务规则,理顺法律关系,使企业、用户形成明确的法律预期,引导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据介绍,从2013年条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在立法过程中多次深入实地调研,听取企业、快递员工和用户的意见,先后两次将草案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从各方面意见来看,社会各界对草案普遍反响积极正面,认为主要制度着眼于补齐快递业发展的“短板”,贯穿了包容审慎的理念,尤其是在保障发展方面亮点颇多。

 

  张建华表示,快递暂行条例的出台将有力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大的获得感。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会密切关注条例实施后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及时调整制度措施,更好适应新产业、新动能成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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