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按照以往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能先预缴税款后再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然而代开专用发票需要纳税人往返办税服务厅申请,耗时耗力。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继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业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后,将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水平,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樊勇表示,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的扩围,既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力减轻了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压力。
此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
同时,《办法》简化了办事程序。一是简化了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由原来的6项减少为2项,纳税人只需携带税务登记证件、填写登记表格,就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二是简化税务机关办事流程,取消了实地核实环节,对符合登记要求的,一般予以当场办结。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深入推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已全部纳入增值税应税范围,试点纳税人与原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额标准、可不登记范围等方面存在政策差异,因此《办法》中涉及政策差异的条款内容未列举明细规定,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按照政策规定”概括。
樊勇表示,取消行政审批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有利于营造促进创新创业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此外,增值税纳税申报材料也进行了“瘦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18年2月1日起,废止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中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