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泸州网 » 政策法规 » 正文

政策利好频出 中医药进入发展新纪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7  浏览次数:1215
0
核心提示:去年12月,医药地理在中药上市企业营收汇总 20家净利润下滑一文中统计了2017年前3季度三大股市全部67家上市中药企业的营收数据,
  去年12月,医药地理在“中药上市企业营收汇总 20家净利润下滑”一文中统计了2017年前3季度三大股市全部67家上市中药企业的营收数据,主营收入增长的有60家,下滑的7家;净利润增长的有47家,下滑的20家。再看国家统计局数据,中药板块2017年前3季度营收整体增速为10.19%,净利润增速为10.36%。行业发展态势向好。

中药产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前期结构调整政策的逐渐执行与落实,而随着更多针对细分领域的行业政策陆续发布,中药行业前景可期。笔者回顾2017年出台的中医药行业相关政策,总结了以下发展趋势:

国家支持力度持续加大

近年来,国家层面对中医药产业的支持力度是显而易见的。2016年3月印发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就提出,要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加强中医药产业创新,加快中药产业标准化建设。同年8月,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拓展中医药服务新业态、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等9大重点任务,大力扶持中医药产业。

到了2017年,更多中医药相关政策陆续颁布,将规划中的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逐步落到实处。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国粹从此有了国法保障。作为我国首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色的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并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在公开场合支持中医药的传承发展。“十九大”报告中,总书记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在7月致信祝贺金砖国家卫生部长会时,总书记指出,传统医药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促进文明互鉴、维护人民健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医药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以其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受到许多国家民众广泛认可。

中医药服务领域亮点频现

2017年,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亮点频现,中医诊所、健康养老服务等领域都有了配套的支持政策,流程简化、审批放开、门槛降低成为主旋律。

中医诊所

社会办医是健康服务业的重要推手,既可以增加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优化结构,满足多元化需求,又可以对公立医院改革形成倒逼效应,激发医改活力,促进医疗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效率的提高。

11月正式发布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将开设中医诊所的行政审批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只要材料齐全,即可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并开门营业,开设中医诊所所需的审批时间大大缩短。

社会办医过程中,除了行政审批,缺少具备资质的专业人才也是一大难点。同样于11月发布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而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考核”意味着取消学历限制,取得资格的中医药人才数量将明显增加。

随着中医诊所行政审批和中医医师资格审核的流程简化和放开,个人和连锁中医诊所数量预计将迎来可观增长。

健康养老服务

2017年3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老龄办、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共同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老年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年底,《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和健康服务的意见》和《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相继出台,促进形成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新格局,发展个性化、便捷化、共享化、精准化、智能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中药创新与国际化并行

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为祖辈的健康提供了保障,但不可否认,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西方医药的冲击,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传承、发扬面临不少困难。对此,国家通过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设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计划,以支持中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

2017年1月,《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发布,明确到2020年,中医药“一带一路”全方位合作新格局基本形成,与沿线国家合作建设30个中医药海外中心,颁布2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注册100种中药产品,建设50家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示范基地。

6月,《“十三五”中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提出:完善中医药国际标准,形成不少于50项药典标准和100项行业标准,实现20~30个中成药品种在EMA或者欧盟成员国作为传统药物注册,完成5~10个中成药品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作为药品注册;建立一批中医药研究中心与联合实验室,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

10月发布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提到,经典名方类中药按照简化标准审评审批,可仅提供药学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免报药效研究及临床试验资料。随后,中药经典名方的遴选规则、注册审评管理规定等相关信息陆续披露。

回顾2017年,相关政策对中医药行业在支持、鼓励的基础上实现了更多的“放开”,为中医药行业营造了相对宽松、舒适的发展环境。接下来,预计将会有更多的社会资本融入中医药行业,带动整个行业向着创新化、产业化、智能化和便捷化方向快速前行。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泸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蜀ICP备11006773号-4
Copyright www.lz.sme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