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清洁环保的新型可再生能源,我国地热能资源储量大、分布广。中国地质调查局2015年调查评价结果显示,全国336个地级以上城市仅浅层地热能年可开采资源量就折合7亿吨标准煤。但地热能开发利用与水能、风能、太阳能等相比,尚处于起步阶段,2015年,我国地热能年利用总量仅为约2000万吨标准煤。
为此,《通知》提出,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北方采暖地区为重点,到2020年,浅层地热能在供热(冷)领域得到有效应用,应用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在替代民用散煤供热(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区域供热(冷)用能结构得到优化,相关政策机制和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浅层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咨询评价、关键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营服务等产业体系进一步健全。
在扶持政策方面,《通知》明确,对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浅层地热能利用项目,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政策优惠;中央预算内资金积极支持浅层地热能利用项目建设。相关地区要加大支持力度,将浅层地热能供暖纳入供暖行业支持范围。鼓励相关地区创新投融资模式、供热体制和供热运营模式,进一步放开城镇供暖行业的市场准入,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浅层地热能开发。鼓励投资主体发行绿色债券实施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支持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
“地热能迎来了发展的‘第二个春天’。”中国工程院院士多吉曾这样评价当前地热能发展。业内人士认为,在政策引导下,地热能开发利用将快速发展,前景持续向好。从全国范围内看,根据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初步估算,到2020年我国地热能利用量相比2015年增长2.5倍。同时,地热资源勘查评价、钻井技术和设备也必不可少,有望带动地热开发技术服务及核心装备供应商的业绩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