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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9  浏览次数: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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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企业函〔2017〕358号 关于召开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企业函〔2017〕358号

 


 

关于召开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于2017年9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法律的有效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定于2017年12月8日在北京召开《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峰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12月8日(周五) 8:30-16:00

 

  二、会议地点

 

  北京国谊宾馆贵宾楼二层第2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近地铁6号线车公庄西站,总台电话:010-68316611)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1名。

 

  四、会议内容

 

  (一)通报《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有关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宣传贯彻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工作;

 

  (二)对法律重点内容进行介绍;

 

  (三)部分省市对法律宣传贯彻工作情况作介绍;

 

  (四)专家对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做专题解读。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2月1日(周五)下班前,将参会回执(附件)传真至我局(传真号:010-68205316),并将电子版参会回执发送至:ccidzxqy@126.com。

 

  (二)请北京、内蒙古、浙江、湖南、广东、四川6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汇报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并于12月5日(周二)下班前将发言材料发送至wangbei@miit.gov.cn。

 

  (三)会议不安排接送站,统一安排食宿。报到时间12月7日14:00-21:00,报到地点:国谊宾馆迎宾楼一层大厅。

 

  (四)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人数参会,非正式参会人员费用自理。

 

  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曹毅   010-68205333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小企业研究所

  韩娜  010-68200508  15201020833

 

  附件:参会回执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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