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丁杰指出,垄断行业都是价格改革最难啃的硬骨头,也是成本监审难点较多的领域。
丁杰在发布会上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将研究建立适应垄断行业成本监管要求的行业管制的会计准则和成本核算制度。“成本监审工作难度大,主要是因为我国还没有建立起针对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专门的成本核算制度,下一步我们要向这个方向努力推进。”
去年核减成本约3800亿元
近日,国家发改委对2006年版《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成本监审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特别强调自然垄断环节应当列入成本监审目录,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价格。
成本是价格形成的基础。所谓成本监审,是指定价机关通过审核经营者成本,核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的行为,是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
发改委数据显示,其中,2016年各地开展的监审项目就达11000多个,这比2012年增长3.2倍。仅2016年就核减成本约3800亿元。
垄断领域一直被关注的重点。以电网方面为例,2015年以来,电网企业的输配电成本监审陆续开展,实现了各环节的全覆盖。
这也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超大型自然垄断环节开展的定价成本监审。丁杰表示,共核减与输配电不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约1200亿元,平均核减的比例达14.5%。以此为基础,在电网投资大幅增长、电量增速趋缓的情况下,国家最终核减了32个省级电网准许收入约480亿元。
“通过严格的输配电成本监审,推进了输配电价改革,管住了电网这个中间环节。同时,也为放开两头,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创造了有利条件。”丁杰说。
数据显示,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量从2014年的3000亿千瓦时提高到2017年约1万亿千瓦时,市场化的电量比重从7%提高到25%。
探索行业成本监审审核标准
垄断行业是成本监审难点较多的领域,信息获取难度大是一个方面,“在成本监审的时候,对一些与企业定价不利的信息,经营者往往是拖延、回避甚至不提供资料,不提供账册。”丁杰说。
对此,新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中明确,经营者拒绝提供成本监审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不完整提供资料的,定价机关可以中止成本监审、按照从低原则核定成本,并将其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此外,由于被监审的行业,大多是组织机构庞大、业务种类众多、关联交易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所以对监审能力的要求也很高。
丁杰以电网企业为例说,一般电网企业运营的往往是上万亿元资产,一个省网公司成本动辄上百亿元,监审结论每调整一个百分点,影响的就是几十亿元。“我国很多垄断企业都是特大型企业,比如一个省级电网企业的体量,在国外就是一个国家电网的体量。”她说。
工作量大,然而目前监审力量却不足。丁杰指出,和其他国家数百人甚至上千人的监管人员和机构相比,我国当前的成本监审力量可以说是微乎其微。未来将进一步加强成本监审队伍建设。
对于接下来如何推进成本监审工作,丁杰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紧紧围绕自然垄断环节、重要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行业,进一步完善成本监审办法。这三个领域中的一些重点领域已经制定出台了办法,但办法在实践中,还有一些需要总结和完善的地方。一些领域没有制定办法的,也要加快制定。
丁杰指出,要建立健全垄断行业的成本数据库和专家智库,利用大数据和借助第三方力量,研究探索行业成本监审审核的标准,提高监审效率和专业性。与国际接轨,研究建立适应垄断行业成本监管要求的行业管制的会计准则和成本核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