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胡文辉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就颁布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6年启动了对原《办法》的修改工作。经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于6月28日颁布了《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对于新《办法》的主要修改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表示,一是扩展了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新《办法》的适用范围不仅是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而且涵盖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及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案件,形成系统完整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二是完善了优先审查的适用条件;三是简化了优先审查的办理手续。进一步简化办理优先审查的手续;四是优化了优先审查的处理程序。扩大了适用范围、缩短了审查周期、简化了审查手续,专利审查效率将大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