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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济人药业药品不合格登黑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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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孙麒翔 王潇立)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通告称,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孙麒翔 王潇立)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通告称,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济人药业有限公司、重庆格瑞林药业有限公司、江西远东药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药品不合格,检品主要来源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海王星辰医药有限公司等销售企业。

 

  抽检公告显示,此次抽检的样品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平民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抽取。经检测,重庆格瑞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胰酶肠溶片(生产批号160401)性状不合格,江西远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浓维磷糖浆中维生素B1(生产批号B161029、B170122)含量测定不合格,安徽济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刺消痛胶囊(生产批号1161002、1161004)鉴别项目不合格。
 

  其中,安徽济人药业因违反《药品管理法》和药品GMP相关规定,已于今年6月被安徽省食药监局收回药品GMP证书。在今年6月的飞检过程中,安徽济人药业擅自改变产品炎可宁片生产工艺及处方、投料量。并于2015-2016年,在炎可宁片生产时填写两份批生产记录,其中一份为实际生产记录,其记录的处方、工艺与国家标准不一致;另一份为编造记录,其记录的处方、工艺与国家标准一致。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药监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3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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