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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优化基金销售机构审批程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次数: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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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要求,我会在《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要求,我会在《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及规则框架下,调整基金销售机构(含基金公司销售子公司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审批程序,由现行的申请人先行筹备、我会实施现场检查后再批准的做法,改为我会先批准、申请人进行筹备并通过我会现场检查后再开展业务。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依法合规、稳妥有序推进基金销售资格审批工作,推动基金销售业务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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