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从2017年起,各高校要面向全体学生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制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措施,引导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强化创业培训。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专项计划,要充分调动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优质资源面向毕业生开展创业培训,2017—2020年,全省每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不少于2万人。
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
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完善经办管理系统,对创贷扶持的高校毕业生单独归类统计,重点向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陕西省人社厅围绕“厅校合作计划”,指导西安交通大学等5所高校创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到2020年全省新增各级创业孵化基地70个以上。此外,优化创业服务。要落实支持创业的便利化措施,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
力争离校毕业生半年内就业
在就业帮扶方面,《通知》指出,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建立登记信息反馈制度外,完善实名制精准服务制度。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逐个联系、逐一了解登记未就业毕业生需求,提供一次职业指导,帮助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深化就业见习服务。陕西省人社厅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见习制度,制定出台《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落实好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提高见习单位留用比例,促进更多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2017—2020年,全省每年组织高校毕业生见习不少于2万人。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实现全覆盖
校园精准服务方面,促进供需精准匹配。陕西省教育厅指导高校组织开展就业信息调查,详细了解每一名毕业生的求职地域、就业意愿等需求,建立毕业生求职意愿信息数据库。同时,加大困难帮扶力度。《通知》指出,各地各高校要准确掌握家庭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农村生源、残疾等毕业生的具体情况,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力争帮助更多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岗位。此外,开展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从2017年起,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专项行动。到2019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实现省内高校全覆盖。(郑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