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泸州网 » 政策法规 » 正文

四川印发措施意见 明确提出降低物流成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6  浏览次数:1243
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吸引外资和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近日,四川省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吸引外资和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近日,四川省政府印发《关于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降低物流成本,省邮政业发展获利好。
  《通知》指出,鼓励外来投资企业投资物流、旅游、会展、电子商务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在川投资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按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四川部分增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及制造,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中心和大宗商品进出口分拨中心建设等产业;对参与“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三大活动的外来投资企业按规定给予补助;市(州)、县(市、区)政府可设立适度规模的专项资金(基金),建立完善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平台作用,采取投资入股、设备补贴、物流补贴、厂房代建等方式,对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通知》要求,规范交通运输收费,建立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工程、服务质量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实行铁路等货物运价优惠政策。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产业企业进行适当物流补助,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充分利用成都国际航空港、中欧班列(成都)拓展境外市场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补助。
  四川省邮政管理局表示,将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沟通,为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搭建平台,切实推动政府利好政策惠及企业,为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泸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蜀ICP备11006773号-4
Copyright www.lz.sme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