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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人社局出台八项政策服务“拆违拆临”保障再就业人员就业创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8  浏览次数: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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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拆违拆临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每年参加1次政府补贴的培训。 二、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给予最高10万元、最长3年期
       一、“拆违拆临”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每年参加1次政府补贴的培训。

 

      二、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给予最高10万元、最长3年期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2.4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四、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5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五、符合条件的进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连续两年的2000元房租补贴。
 

      六、对新认定的吸纳“拆违拆临”失业人员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贴。
 

      七、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再就业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
 

      八、对招用“拆违拆临”失业人员的单位,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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