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是税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全国税务系统正在按照年初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有力有序落实各项税收改革任务和税收重点工作。其中,“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速,在后续管理、纳税服务上的“加法”持续发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标志性举措基本推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良好进展;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直接效应愈来愈明显,外溢效应愈来愈增大,长远效应愈来愈显现;税务系统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合横通强党建新格局基本形成。同时,尽管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认识不够到位、落实不够有力、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纳税人的“获得感”。此次督查就是要通过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深入查找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基层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的意见建议,以不断完善措施,集成经验,进一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和税收重点工作落地生效。
据了解,此次专项督查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税收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确定督查内容,组织督查培训,选择督查地点。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落实方面,重点督查是否落实改革主体责任,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并进行集成推广等情况。在“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方面,重点督查是否按规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并制定配套措施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加强国地税合作,减轻办税负担,优化纳税服务等情况。在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方面,重点督查是否按要求向试点纳税人开展营改增一般性政策、优惠政策、抵扣机制和办税流程等方面的辅导,基层税务机关在发票供应、申报受理、纳税服务和技术保障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点督查是否认真研究、明确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分解和压力传导是否到位等情况。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关于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督查工作的明确要求,这次专项督查在督查方式方法上实现了较大创新,尤其是增强了督查的针对性、协同性和实效性。一是创新督查方式,运用数据督查。充分借助税收大数据优势,注重从金税三期工程及发票管理系统中提取各项指标和信息,专门开展“数据督查”,提升督查的专业性、精准性。二是健全协同机制,提升督查质效。税务总局机关组建综合协调组、业务支持组和技术支持组等五个保障小组,随时研究答复各督查组提出的相关问题,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的质效。三是坚持边督边改,推动工作落实。各督查组每天汇总上报督查情况,凡是在督查中发现并已核准的问题,要求被督查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督导和推动面上工作更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