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泸州网 » 重要新闻 » 列表 » 正文

203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60亿吨标准煤以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6  浏览次数:976
0
核心提示:  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以下简称《战略》)。   国家发改委基础
   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以下简称《战略》)。

 

  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郑剑表示,《战略》系统部署能源革命,首次从消费、供给、技术、体制、国际合作、掌握能源安全主动权六个方面进行梳理,推动能源发展方式根本性改变,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

 

  值得注意的是,《战略》不仅面向2030年设立积极的能源革命目标,并对2050年进行了展望。

 

  到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60亿吨标准煤以内。展望2050年,中国要实现非化石能源占比超过一半,建成能源文明消费型社会。

 

  对于这项跨度达15年的发展战略,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能源战略来说,只看到3、5年的发展是不够的,需要进行更长期的规划。并且,把总量控制和提高能效两个工作做好,这是能源革命的本质。

 

  205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比超一半

 

  对于《战略》的出台,高层早有谋划。

 

  早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就明确,要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抓紧制定203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

 

  在战略还未正式出台之前,相关部委就曾多次强调其重要性。2015年3月,国家能源局新任局长努尔路白克力在上任后首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未来主要将以2030年为基准拟订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

 

  去年10月,国务委员王勇在“2016国际能源变革论坛”上也曾表示,中国将发布实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年战略规划》,进一步明确到2030年能源革命的总体目标和要实现的战略任务,这些都充分展示出中国推动能源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务实行动。

 

  《战略》对能源消费划定了明确的目标。到2020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比重进一步降低,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5%。

 

  到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60亿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天然气占比达到15%左右,新增能源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满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初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展望2050年,中国要实现非化石能源占比超过一半,建成能源文明消费型社会。

 

  郑剑表示,《战略》面向2030年设立积极的能源革命目标,并对2050年进行了展望,推动能源领域实现由量变向质变的跨越式发展。到“十三五”,能源革命实现重点突破,清洁能源成为增量主体;到2030年,实现全面推进,新增能源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满足,初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展望到2050年,实现体系完善,全面领先,建成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实现全面现代化。

 

  13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

 

  在韩晓平看来,在目标量化的同时,更需要对能源结构进行深刻的转型。能源革命的重点在于消费侧,应该以提高能效为重点。目前我国单位GDP能耗较高,但我国有足够的条件来提高能效。重点也应该放在提高能效上。

 

  “煤作为一次能源,是按热值计算,如果改为天然气这样的清洁能源,效率就会提高很多。如果要是用核电等可再生能源,实际上利用效率还会更高。”韩晓平说。

 

  为推动落实各项战略任务,《战略》要求,选择重点突破领域,通过示范建设和实施重大工程来推动落实,包括全民节能行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行动、近零碳排放示范行动、电力需求侧管理行动、煤炭清洁利用行动、天然气推广利用行动等13个重点领域。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行动。将全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到各地区和重点用能单位,严格考核、监督和问责,并且要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制度,研究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率先开展用能权使用和交易试点,结合综合经济社会效益等,对重点行业企业排序,建立初始用能权核定制度。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曾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确定用能权配额、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体系,这是在市场经济中,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上企业有所约束的更好实现形式。社会平均成本通过交易能够达到相对的平衡,并且也鼓励了企业多节能。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泸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蜀ICP备11006773号-4
Copyright www.lz.sme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