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9号文对原有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作了进一步完善,拓宽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融资空间,将企业融资额度直接增至其净资产的两倍,有助于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调整了金融机构余额计算内容,间接释放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空间;提高了企业跨境融资自主权,企业可以根据境内外资金成本自主安排跨境融资的币别、金额及期限长短,方便企业融入境外低成本资金,并可意愿结汇。广东是外向型经济大省,企业跨境融资需求旺盛,9号文的实施无疑是一大利好。
据了解,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可在“投注差”模式和“9号文”模式二选一备案。9号文实施后大幅提升企业融资额度,外商投资企业也更愿意选择按“9号文”模式备案。例如,广东南沙自贸区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在“投注差”模式下可融入的境外资金上限约为人民币3亿元,在“9号文”模式下境外资金上限为人民币4.4亿元。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2月末,广东省辖内(不含深圳)共办理391笔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签约备案业务,备案金额折合61.6亿美元。
全口径跨境融资新政不仅能有效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还可以提升金融机构境外融资空间。据了解,9号文允许被动负债、境外同业拆借等不纳入金融机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且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的内保外贷由原来的100%降为20%纳入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计算,间接释放了金融机构境外融资空间,有利于银行拓展其他外汇业务。截至2017年2月末,广东省辖内已有19家银行完成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备案,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合计人民币1379.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