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中国中小企业泸州网 » 重要新闻 » 列表 » 正文

住建部整治房企和中介操纵市场价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30  浏览次数:1001
0
核心提示: 29日,住建部举行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
  29日,住建部举行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等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要求各地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三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二是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三是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同时,要求各地配合金融主管部门继续严肃查处“首付贷”和其他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

 

  住建部要求各地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持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住建部在会上通报了近期各地查处的30家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开发企业,包括北京存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搜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上海弘锦房地产经纪事务所、杭州美园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竞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富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大亚湾庆祥实业有限公司等。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价监局日前组织召开房地产经纪机构收费政策提醒告诫会,指出不宣传、不炒作“学区房”概念,公司内外网屏蔽“学区房”等敏感词汇;不违规受托出售“过道房”以及面积过小的平房;不做“公证房”交易。会议还告诫提醒房地产中介,不发布未经核验的房源信息,不隐瞒抵押、查封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不受托出售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高价房。

 

  此外,严禁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一年内买入卖出同一套房屋;不捏造、发布、传播涨价信息,不制造恐慌气氛,不错误解读调控政策;不参与炒房、囤房,严禁不引导、不协助交易当事人通过伪造证明、假离婚等非法手段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政策;不引导、不协助购房人骗贷和骗提住房公积金;不引导、不协助交易当事人骗取税收优惠。

 
 
[ 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指导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
泸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   四川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ICP备案号:蜀ICP备11006773号-4
Copyright www.lz.sme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